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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
配电箱门丢失
本报讯(记者何欣)昨日,市民靳先生向本报热线反映,在河北区育红路与建昌道交口附近,路边人行道上有一个配电箱大敞四开,里面的电线暴露在外,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处理。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育红路东侧距建昌道100米左右的路边人行道上,一个高约1.5米的配电箱后侧箱门不知去向,里面的电线、电子零件暴露在外。住在附近长青北里小区的居民黄女士告诉记者,这个配电箱门大敞四开已经很多天了,电线零件露在外面,风吹雨淋的,很容易发生危险。 记者仔细观察发现,配电箱上没有任何产权单位的标志信息和联系方式。记者随后将上述情况反映给属地建昌道街办事处,工作人员表示,会派人到现场查看,尽快确定并联系产权单位及时处理。 何欣摄(奖靳先生信息费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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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
人物脸部怎么画?漫画人物脸部画法教程!
人物脸部怎么画?漫画人物脸部画法教程!多画多临摹加上理解学习就有了,找大师的漫画来临摹,看懂再画,临摹最好找他人绘画的原版比较好,强迫自己画。可以找一本漫画大全来临摹。临摹模仿大师的线条与人物动作,学习他们的画法。 记住是临摹,自己把画法校正回去。反复画临摹,画临摹。如果觉得特别难,临摹不下去了,就去买本漫画软件的教程书来看,会有新的突破。一定要清楚了解漫画是在讲什么故事。如果你想自己画出一部漫画出来。 首先你要有一定的基础,看你描述,知道画的并不好。技巧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画的内容,美术表现形式等,最好能打好美术基础。像用美术中怎么添加阴影加入光源用线去把颜色弄匀比用刻线等学问太多,最好能从网上找来教程学习,别怕费时费力。 如果想学点东西的话,其实也没必要买书。网上有很多免费的教程。但能画漫画的可不是那么好画,只要坚持下去。时间久了会一定会画得很好。加油吧。最重要的是热爱很明显不是即使把素描速写什么的都全学到,也只能出一些临摹范本。 还是没什么卵用你现在画什么都是临摹就基本注定要学别人。除非你要走漫画或者动画这一行。而除非是美术专业,你连软件都没有用,临摹个屁啊练什么好呢?找个方向去画好吗。对于你来说动画和游戏的画手就是更有前途的啊。 天天画,天天画,天天画,然后找个好老师,就这样,你离漫画大师就差个牛逼的老师了。画画很慢,很难,很熬心,你一定要自己在作品面前维持自信,,不要过分看起自己的进步,找别人画下来比你好看的,就有成就感,然后发现画技的提高。 讲真,我很鼓励你往这个方向努力,之前也跟你一样被伤害过,但是现在身边经常会有一些人夸自己,虽然没有赞赏却也很受鼓舞,不要有负担,努力吧~如果你是零基础的话,你更不要去想着学动漫,相反,你学漫画可能会更快一些,很大原因就是什么笔刷啊,漫画的原理啊,不能照葫芦画瓢,这个你先搞清楚的。 想要学就去学,别跟你那同学对比,靠学习学习画画,然后努力走向漫画大师吧,我第一次画可能没有多少技巧、细节以及素描关系,但我觉得我学会了怎么去吸引更多的观众眼球。 人物脸部怎么画?漫画人物脸部画法教程!那本期关于怎么绘画出漫画人物脸部动态教程分享就到这里结束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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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
Modbus协议总线控制在智慧工厂中的应用
智慧工厂是一种由现代工厂信息化发展进化的一种新的工厂模式,智慧工厂是在数字化工厂的基础上,通过物联网相关技术以及对设备提高技术提升与智能化信息管理这样组合的方式形成的一种更为智能的工厂模式;它能够做到清晰实时的掌握产销流程、提升工厂生产过程的可控制性、减少了智能生产线人工的干预、即时准确的采集产线相关数据,以及合理的制定生产计划安排与生产速度,在开疆Modbus转Profinet、Modbus转Profibus、Modbus转ModbuTCP相关的协议转换支持下从而可以实现工厂的智能化控制。在智慧工厂的的体系框架中,总线控制是其中最常用的一种,文中提到的开疆Modbus转Profinet、Modbus转Profibus、Modbus转ModbuTCP协议是工业现场中各类工厂控制器上的一种通用语言。通过以上提到的相关协议,控制器与设备相互之间可以进行通信,Modbus协议最早是由施耐德提出来的,并最终成为一种国际通用的协议标准。Modbus协议支持传统的RS485、RS422、RS232以及以太网设备。现在的工业设备多种多样,工业现场各种设备像变频器、空调、开关、PLC、DCS、智能仪表等都一直在使用Modbus协议作为设备之间的通讯标准。Modbus协议可以设置两种传输模式(RTU或者ASCII)其中的一种,用户选择需要的传输模式,然后对串口的通讯参数进行调试(波特率、数据位、校验方式等等)。在对设备端进行配置的时候要保证在同一个Modbus网络下的设备数据参数要保证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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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
下肢生物力学足部矫形
下肢生物力学足部矫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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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4
顺丰控股:控股股东明德控股质押部分股权偿还债务
【紫米财经 文/蒋春晓】10月26日,顺丰控股(002352)近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其控股股东明德控股质押70,000,000股股份,用于偿还债务。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公告显示,截止公告日,明德控股持股2,689,927, 139股,持股比例54.95%。本次质押股份70,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60%。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为978,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6.36%。 公告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明德控股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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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9
玉溪曲靖昆明计量器具校准管理内校员上岗考证培训
云南省,简称云或滇,中国23个省之一,位于西南地区,省会昆明。介于北纬21°8′~29°15′,东经 97°31′~106°11′之间,东部与贵州、广西为邻,北部与四川相连,西北部紧依西藏,西部与缅甸接壤,南部和老挝 、越南毗邻,云南省下辖8个地级市: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昭通市、保山市、丽江市、普洱市、临沧市;16个县级市:安宁市、宣威市、水富市、腾冲市、芒市、瑞丽市、泸水市、香格里拉市、大理市、楚雄市、蒙自市、个旧市、开远市、弥勒市、文山市、景洪市。总面积39.41万平方千米,占全国国土总面积的4.1%,居全国第8位。云南是全国边境线最长的省份之一,有8个州(市)的25个边境县分别与缅甸、老挝和越南交界。 云南地图 玉溪曲靖昆明计量器具校准管理内校员上岗考证培训--圣问技术STSPX--计量校准是量值溯源的一种方式,是指在规定的条件下,为确定计量器具的名义量值与对应的测量标准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的活动。 计量培训内容 计量培训内容包括理论和实操:1、计量培训基础知识(计量的基本概念、相关的法律要求、计量的发展情况、综合基础知识等))2、测量设备的期间检查;检测/校准实验室的能力验证和测量审核;检测/校准结果的监控与质量保证。3、专业计量技术(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实际操作及原始记录、证书),企业如何提高产品质量,降低计量成本;误差理论及测量不确定度(数据处理及测量不确定度评定4、企业计量人员如何开展计量校准工作 计量公平 计量校准员证书作用: (1)考取计量检定校准内校员资格证书可以降低企业计量检定、校准成本,提高自校人员的专业水平,同时使学员系统掌握计量相关的理论知识 (2)熟练掌握计量器具的管理、调整、校准等工作技能,还能够使学员能达到初、中、高等。 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取得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并能持证独立上岗操作 (3)计量员培训考取检定员资格证是广大计量人员一个发展方向,国家正在建设职业技能人才制度,而且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计量培训服务中心。 计量员课程范围 1)计量校准管理:法制计量与管理,量值传递,计量认证,工业计量理论与发展,工业企业计量能力考核规范及标准,误差理论与测量不确定度标准器,数据处理和记录的要求等。 2)仪器校验:量具(仪)工作原理、结构、类型、技术指标 →检验规程→操作方法→实操培训→上岗考核→填原始记录→做数据处理→报告不确定度→判断是否合格→出证书→贴标签。 3)仪器校准类型: 力学校准:砝码校准、拉力计校准、扭力扳手校准、扭力计校准、转速表校准、邵氏硬度计校准、压力表校准、真空表校准、台秤校准、电子天平校准、电子秤校准……; 长度校准:千分尺校准、游标卡尺校准、百分表校准、角度规校准、高度尺校准、钢卷尺校准、钢直尺校准……; 长度测量 电磁校准:指针式(数字)功率表校准、指针式(数字)电流表校准、指针式(数字)电压表校准、电阻表校准……; 热学校准:数字温度计(表)校准、工作用玻璃温度计校准……; 热工计量器具 时间频率校准:机械秒表校准……; 理化校准:酸度计校准、分光光度计校准……; 无线电校准:模拟示波器校准、低频信号源校准、失真仪校准、LCR测试仪校准、数字多用表校准、函数发生器校准、频率计校准、毫伏表校准、高频信号器校准、直流电源校准、耐压测试仪校准……。 玻璃量器校准:滴定管校准、移液管校准、容量瓶校准、量筒校准、微量吸管校准……。 玻璃量器 4) 计量器具校准知识与相关名词术语; 5) 如何将国家计量检定规程转化成"内校规程" 6) 企业开展仪表、量具的内校需具备哪些要求和条件,方可进行"内校" 7) IS0要求仪器、仪表、量具如何进行有效管理(IS0管理体系的要求) 8) 现场实际操作演练(有教具与相关修理工具)。 计量工具 计量器具校准管理内部校验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计量法令,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计量管理制度。 二.按具体分工负责计量检定,测试任务,提供准可靠的计量检定,测试数据。 三.对违反计量管理制度及因违反所造成损失的部门和个人,有权监督和检查,有权向有关领导部门反映情况和提出处理意见。 四.加强学习、熟悉所从事的计量工作业务,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培训和考核。 五.自觉维护和保养各种计量器具,经常深入车间、班组抽查计量器具,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监督指导车间、班组人员正确使用计量器具,合理存放和妥善保管。 六.计量原始数据、统计报表、 检定证书的管理制度。 云南省是中国面向南亚东南亚的辐射中心,入选国家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江经济带重要组成部分,全国热门旅游目的地和文旅大省。北回归线横贯云南省南部,属低纬度内陆地区,地势 呈西北高、东南低,自北向南呈阶梯状逐级下降,为山地高原地形,山地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88.64%,地跨长江、珠江、元江 、澜沧江、怒江、大盈江6大水系。云南气候基本属于亚热带和热带季风气候,滇西北属高原山地气候。云南动植物种类数为全国之冠,素有“动植物王国”之称,被誉为“有色金属王国”,历史文化悠久,自然风光绚丽,是人类文明重要发祥地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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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证券代码:688091 证券简称:上海谊众 公告编号:2022-049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179.3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4,388.80 万股的1.25%。其中首次授予 159.3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11%,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8.85%;预留 2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14%,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1.15%。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人才是公司持续发展最关键的推动力。本激励计划以限制性股票为纽带、以长期激励为导向,有助于提高核心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公司加快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在市场竞争中实现战略制胜。 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业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正在执行的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制度安排。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和归属安排后,在归属期内以授予价格分次获得公司增发的A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且上述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179.3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4,388.80 万股的1.25%。其中首次授予 159.3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11%,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8.85%;预留 2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14%,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1.15%。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之日,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额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等。 (二)披露激励对象的人数,占公司全部职工人数的比例。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78人,占公司员工总人数220人(截至2022年10月31日)的35.45%,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等。 以上激励对象中,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的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其子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 2、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可以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3、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述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00%。 2、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4、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5、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激励对象的核实情况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五)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如发生不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情况时,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五、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时间安排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4个月。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日期及期限 1、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公司需在本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未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根据《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市公司不得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期间不计算在60日内)。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限制性股票失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3、本激励计划禁售期 禁售期是指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其售出限制的时间段。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获授股票归属后不设置禁售期,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六、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及确定方法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为 33.00 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按照授予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定价方法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的定价方法为自主定价,首次授予价格为 33.00 元/股;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每股66.98元,该最低价格约占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49.27%;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每股76.62元,该最低价格约占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43.07%;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每股74.33元,该最低价格约占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44.40%;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每股94.02元,该最低价格约占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35.10%。 2、定价依据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定价方法,是以促进公司发展、维护股东权益为根本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认可,本着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而定。 股权激励的内在机制决定了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股东权益带来正面影响,此次激励计划公司设置了合理的业绩考核目标,该目标的实现需要发挥核心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本次激励的定价原则与业绩要求相匹配。 综上,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公司确定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此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更加稳定核心团队,实现员工利益与股东利益的深度绑定。公司聘请的有证券从业资质的独立财务顾问将对本计划的可行性、相关定价依据和定价方法的合理性、是否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是否损害股东利益等发表意见。 (三)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同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价格一致,为每股 33.00 元。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前须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披露授予情况。 七、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若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的不得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三)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四)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预留授予部分业绩考核年度及各考核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同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五)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E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所有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六)考核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指标的设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基本规定。本激励计划考核指标分为两个层次,分别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公司层面业绩指标为“营业收入增长率”。营业收入增长率真实反映公司盈利能力,是体现主要经营成果的关键财务指标,能够为企业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营业收入同时也是衡量企业经营状况和市场占有能力、预测企业经营业务拓展趋势的重要标志,营业收入增长率反映了公司成长能力和行业竞争力提升。 公司所属医药制造行业,主营产品为抗肿瘤类药物中的改良型新药紫杉醇胶束。根据PDB数据,样本医院紫杉醇销售金额从2015年的17.83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24.84亿元,年均复合增速达到6.86%,快于抗肿瘤药物的增长,且未来该品种仍有较大潜力。紫杉醇为治疗肿瘤疾病化疗的基石性药物,是目前市场上销量第一、最有效的抗肿瘤药物之一,适应症范围广,临床使用方案丰富。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是紫杉醇的创新剂型,是公司通过独特的高分子合成技术,独创性地研发了与天然紫杉醇药物活性成分精准匹配的、具有极窄分布系数的药用辅料,并利用纳米技术形成的独家紫杉醇创新剂型。公司针对非小细胞肺癌大规模的 III 期临床确证性研究显示,较普通紫杉醇注射液相比,紫杉醇胶束用药前无需进行任何抗过敏及止吐预处理,并且在剂量大幅提升的情况下,有相对更低的神经毒性,骨髓抑制最低点 4 级中性粒细胞下降发生率也显著低于普通紫杉醇注射液。疗效上,紫杉醇胶束优于现有已上市的紫杉烷类药物,具有显著的临床优势,即使与贝伐珠单抗+紫杉醇+卡铂三药联合、免疫疗法(PD-1/PD-L1 抗体)联合化疗等其他 NSCLC 一线疗法的临床数据相比,其疗效也相当。以上优势使紫杉醇胶束将成为紫杉烷类药物中又一重要的化疗药物,成为抗肿瘤化疗的新选择。结合目前宏观环境和医药行业近几年的发展状况,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经过合理经营预测并兼顾本激励计划的激励作用设定本次考核目标值。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了上述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和阶梯归属考核模式,实现权益归属比例动态调整,在体现较高成长性要求的同时保障预期激励效果,有利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指标设定合理、科学。 除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外,公司对所有激励对象个人设置了严密的绩效考核体系,能够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做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前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是否达到归属条件。 综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八、公司授予权益及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生效程序 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本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2、公司董事会应当依法对本激励计划作出决议。董事会审议本激励计划时,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当回避表决。董事会应当在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并履行公示、公告程序后,将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负责实施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归属(登记)工作。 3、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意见。公司将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激励计划的可行性、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损害公司利益以及对股东利益的影响发表专业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本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 4、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 5、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应当对股权激励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6、公司股东大会在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投票表决时,独立董事应当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股东大会应当对《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进行表决,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单独统计并披露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7、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时,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经股东大会授权后,董事会负责实施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和归属事宜。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程序 1、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且董事会通过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的决议后,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以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2、公司在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前,董事会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进行审议并公告,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方案由董事会确定并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同时发表明确意见。律师事务所应当对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出具法律意见书。 3、公司监事会应当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意见。 4、公司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安排存在差异时,独立董事、监事会(当激励对象发生变化时)、律师事务所应当同时发表明确意见。 5、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应当在60日内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若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授予公告的,本激励计划终止实施,董事会应当及时披露未完成的原因且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根据《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市公司不得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期间不计算在60日内)。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三)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程序 1、公司董事会应当在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就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归属条件是否成就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同时发表明确意见,律师事务所应当对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出具法律意见。对于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由公司统一办理归属事宜,对于未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当批次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上市公司应当在激励对象归属后及时披露董事会决议公告,同时公告独立董事、监事会、律师事务所意见及相关实施情况的公告。 2、公司统一办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前,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经证券交易所确认后,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股份归属事宜。 九、权益数量和权益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方法 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2、配股 Q=Q0×P1×(1+n)÷(P1+P2×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P1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为配股价格;n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3、缩股 Q=Q0×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缩股比例(即1股公司股票缩为n股股票);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4、增发公司在发生增发新股的情况下,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不做调整。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配股P=P0×(P1+P2×n)÷[P1×(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P1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为配股价格;n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股份公司总股本的比例);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3、缩股P=P0÷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缩股比例;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4、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5、增发公司在发生增发新股的情况下,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做调整。 (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的程序 当出现上述情况时,应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授予价格的议案(因上述情形以外的事项需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和价格的,除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外,必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聘请律师就上述调整是否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向公司董事会出具专业意见。调整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应当及时披露董事会决议公告,同时公告法律意见书。 十、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一)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的计量参照股票期权执行。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于2022年11月28日用该模型对首次授予的 159.30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预测算(授予时进行正式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66.5元/股(假设授予日收盘价同2022年11月28日收盘价为66.5元/股) (2)有效期分别为:16个月、28个月、40个月(授予日至每期首个归属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16.5228%、15.8972%、17.1689%(采用上证指数近16个月、28个月、40个月的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0%、2.10%、2.75%(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1年期、2年期、3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5)股息率:0%(采用公司近一年的股息率)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安排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假设2022年12月授予,且授予的全部激励对象均符合本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且在各归属期内全部归属,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 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归属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归属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或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归属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上述测算部分不包含限制性股票的预留部分,预留部分授予时将产生额外的股份支付费用。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同时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团队稳定性,并有效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经营效率,给公司带来更高的经营业绩和内在价值。 十一、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争议解决机制 (一)公司的权利与义务 1、公司具有对本激励计划的解释和执行权,并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对激励对象进行绩效考核,若激励对象未达到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归属条件,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3、公司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申报、信息披露等义务。 4、公司应当根据本激励计划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等的有关规定,积极配合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进行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操作。但若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原因造成激励对象未能归属并给激励对象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责任。 5、若激励对象因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可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情节严重的,公司还可就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进行追偿。 6、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意味着保证激励对象享有继续在公司服务的权利,不构成公司对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公司对员工的聘用、雇佣管理仍按公司与激励对象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执行。 (二)激励对象的权利与义务 1、激励对象应当按公司所聘岗位的要求,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为公司的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2、激励对象的资金来源为激励对象自筹资金。 3、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担保或用于偿还债务。 4、激励对象因激励计划获得的收益,应按国家税收法规交纳个人所得税及其它税费。 5、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6、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且董事会通过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的决议后,公司应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以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及其他相关事项。 7、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其他相关权利义务。 (三)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争议或纠纷的解决机制 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因执行本激励计划及/或双方签订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所发生的或与本激励计划及/或《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相关的争议或纠纷,双方应通过协商、沟通解决,或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调解解决。若自争议或纠纷发生之日起60日内双方未能通过上述方式解决或通过上述方式未能解决相关争议或纠纷,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二、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与终止 (一)公司发生异动的处理 1、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需要终止激励计划的情形。 2、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激励计划不做变更。 (1)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但未触发重大资产重组; (2)公司出现合并、分立的情形,公司仍然存续。 3、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股东大会决定本计划是否作出相应变更或调整: (1)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且触发重大资产重组; (2)公司出现合并、分立的情形,且公司不再存续。 4、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或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已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应当返还其已获授权益。董事会应当按照前款规定收回激励对象所得收益。若激励对象对上述事宜不负有责任且因返还权益而遭受损失的,激励对象可向公司或负有责任的对象进行追偿。 (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 1、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但仍在公司或在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内任职的,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将按照职务变更前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办理归属;但是,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职务变更,或因前列原因导致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解除与激励对象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2、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激励对象离职前需要向公司支付完毕已归属限制性股票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过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公司有权视情节严重性就因此遭受的损失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向激励对象进行追偿: 违反了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签订的雇佣合同、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或任何其他类似协议;违反了居住国家的法律,导致刑事犯罪或其他影响履职的恶劣情况;从公司以外公司或个人处收取报酬,且未提前向公司披露等。 3、激励对象按照国家法规及公司规定正常退休(含退休后返聘到公司任职或以其他形式继续为公司提供劳动服务),遵守保密义务且未出现任何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继续有效并仍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办理归属。发生本款所述情形后,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其个人绩效考核条件不再纳入归属条件,其他归属条件仍然有效。 4、激励对象因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应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1)当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时,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可按照丧失劳动能力前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办理归属,且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其个人绩效考核条件不再纳入归属条件,其他归属条件仍然有效。激励对象离职前需要向公司支付完毕已归属限制性股票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 (2)当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时,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激励对象离职前需要向公司支付完毕已归属限制性股票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 5、激励对象身故,应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1)激励对象若因工伤身故的,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并按照激励对象身故前本计划规定的程序办理归属;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其个人绩效考核条件不再纳入归属条件,继承人在继承前需向公司支付已归属限制性股票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 (2)激励对象非因工伤身故的,在情况发生之日,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公司有权要求激励对象继承人以激励对象遗产支付完毕已归属限制性股票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 (四)本激励计划的变更程序 1、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之前拟变更本激励计划的,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2、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后变更本激励计划的,应当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且不得包括下列情形: (1)导致提前归属的情形; (2)降低授予价格的情形(因资本公积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原因导致降低授予价格情形除外)。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就变更后的方案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应当就变更后的方案是否符合《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专业意见。 (五)本激励计划的终止程序 1、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之前拟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的,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2、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后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的,应当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3、律师事务所应当就公司终止实施激励是否符合本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专业意见。 十三、上网公告附件 1、《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3、《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4、《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5、《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91 证券简称:上海谊众 公告编号:2022-050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2年11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1月23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劲松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孙菁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表决。 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孙菁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表决。 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7)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 (8)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如有) (10)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他授权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关联董事孙菁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表决。 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12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上海市奉贤区仁齐路7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52)。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91 证券简称:上海谊众 公告编号:2022-051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2年11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1月23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潘若鋆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内容。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3、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前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91 证券简称:上海谊众 公告编号:2022-052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2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12月1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上海市奉贤区仁齐路79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2月15日 至2022年12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涉及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详情请查阅2022年11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11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孙菁、上海谊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12月13日(上午: 9:00-11:00;下午:13:00-16:00) 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9日 (二)、登记地点: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上海市奉贤区仁齐路79号)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或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或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 (2)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 3、 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企业的,应当加盖企业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 4、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在上述登记时间及登记地点现场办 理;或在不晚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 16 时 00 分将上述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info@yizhongpharma.com 进行出席回复。 5、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时需检查登记材料原件。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上海市奉贤区仁齐路79号 邮编:201401 电话:021-37190005 联系人:方舟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30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特此公告。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2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91 证券简称:上海谊众 公告编号:2022-053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3日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受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胡改蓉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12月15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 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 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胡改蓉女士,其基本情况如下: 胡改蓉女士,197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兼职律师。2003年7月至2009年6月,任职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商法教研室教师;2009年7月至今,任职华东政法大学教师。兼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并担任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曾获上海市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上海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等省部级奖项。2020年3月9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独立董事。 征集人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 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对与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成对公司核心员工的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2月15日下午14点30分 2、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2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市奉贤区仁齐路79号公司会议室 (三) 需征集投票的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 征集方案 (一) 征集对象 截至2022年12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 征集时间 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3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三) 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 征集程序 1、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应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证明其股东身份的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的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送达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逾期送达视为无效。 委托投票的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如下: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仁齐路79号(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201401 电话:021-37190005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表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书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 2022年12月9日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胡改蓉 2022年11月29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胡改蓉女士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 注: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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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
乙炔炭黑【导电粒子网络成因】
乙炔炭黑与单一聚合物共混制备的抗静电或导电材料,通常需要填充15%~20%质量份数的炭黑。只有当相邻两个炭黑粒子之间的距离缩短到1.5~10nm时,两粒子才能相互导通,进而形成导电通道;相邻两个炭黑粒子之间的距离约0.35nm时,粒子间的接触可近似为纯粒子的接触。 当把乙炔炭黑在真空或使惰性气体加热除去含氧挥发份和油状杂质后,其电阻便会显着减小。当炭黑粒径减小,即它的分散度增加时,由于在单位体积内粒子数目增加,也会使电阻减小。因此可以说,较细粒子的炭黑具有较好的导电能力,炭黑的结构是影响炭黑的导电性能的重要因素,这显然是由于炭黑链枝结构或纤维结构的存在。 天津优盟乙炔炭黑应用行业 乙炔炭黑的导电性能与炭黑粒子的内部微观结构的改变、表面性质、粒子大小和结构密切相关。炭黑粒子的内部微观结构的改变对它的导电性能有显着影响,石墨化的炭黑具有较高的导电率。当炭黑的表面含有挥发份或焦油状杂质(即溶剂抽出物)时,由于炭黑表面覆盖一层含氧化合物的膜,使炭黑粒子表面形成一层绝缘层,这种绝缘层的存在会显著地增加炭黑的电阻。 天津优盟乙炔炭黑应用于电缆屏蔽料 当然即便是高填充同样也会带来许多不利影响,如复合体系的熔体粘度增大、加工性能变差;材料力学性能特别是冲击强度明显降低;炭黑粒子容易从复合体系中脱落,造成对环境的污染;电阻率不易精确控制,再现性差等。因此降低炭黑填充量是改善复合型抗静电或导电聚合物性能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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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
食品干燥剂有什么其他用处吗?你们怎么巧用食品干燥剂。
想知道食品干燥剂有什么其他用处吗?你们怎么巧用食品干燥剂。 操作方法: 第一,当手机进水时,需要先烘干,再拿去修,我们可以拿一个保鲜袋放入食品干燥剂,然后将手机放入,可以及时有效地吸收水份。 第二,如果是硅胶类的食品干燥剂,我们还可以用来做植物的肥料。 第三,将食品干燥剂放在书籍周围,也可以有效防止书籍受潮; 第四,将食品干燥剂放在相册和光盘周围,也可以防止相册受潮褪色,光盘受潮损坏。 第五,在首饰盒里,放入一些食品干燥剂,防止首饰被氧化,变色等。 第六,在衣柜里,鞋柜里,放上一包干燥剂,对受潮发霉很有作用。 第七,还可以将硅胶类食品干燥剂浸入精油中,等待吸收后,做成香囊。 第八,还可以在相机,电脑等电子产品周围放上一包食品干燥剂,防止电子产品受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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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
抢镜!欧盟峰会合影时众人鼓掌欢迎泽连斯基,除了欧尔班
【环球网报道 记者 李诗睿】欧盟峰会本月9日在比利时布鲁塞尔举行,乌克兰总统泽连斯基出席并发表讲话。据《欧洲每周新闻报》、匈牙利《布达佩斯时报》10日消息,欧盟峰会的合影环节,与会者鼓掌欢迎泽连斯基走到了靠近C位的位置,而众人都在鼓掌时,唯独站在泽连斯基身后的匈牙利总理欧尔班拒绝为其鼓掌。 报道称,泽连斯基在欧洲理事会主席米歇尔的带领下进入了举行欧盟峰会的会议厅。当他走近时,其他与会者们为他鼓掌,但匈牙利总理欧尔班没有这么做。 欧尔班当地时间9日晚些时候在其社交平台Instagram上发布了他与泽连斯基会后的握手合影。《布达佩斯时报》称,欧尔班随后还在社交媒体推特上表示,匈牙利将继续向乌克兰提供人道主义援助和财政支持,他还表示希望立即停火,并称,“匈牙利属于和平阵营!” 据俄卫星社此前报道,自俄乌冲突以来,匈牙利一直反对向基辅运送武器,反对在欧盟训练乌克兰士兵,反对禁运俄罗斯石油和天然气。法新社2022年11月报道称,欧洲议会当月24日批准了180亿欧元的一揽子欧盟财政支持计划,以帮助乌克兰撑过2023年,但该计划因匈牙利的反对而受阻。报道称,匈牙利表示,它反对欧盟成员为一揽子援助计划共同出资,而是计划为乌克兰提供双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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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
有机硅灌封胶对比普通灌封胶有什么特别之处?
来源:CosMolar 有机硅灌封胶是灌封胶的一种,使用范围广,很多领域都有使用,在价格上普遍率高普通灌封胶,虽然价格高,但还是吸引很多用户购买,甚至成为一些电器在制造中不可替代的胶粘剂,那么有机硅灌封胶有什么特别之处呢? 有机硅灌封胶的特别之处: 1、有机硅灌封胶要比普通灌封胶粘接性能强,特别是用在电器PCB线路板或者电子元器件中,粘接力度更明显。而且固化后有很好的弹性,可以满足电器对防震、防磕碰的需求。 2、有机硅灌封胶在固化过程中收缩小,这是普通灌封胶不能媲美的。同时固化后还有很好的防水、防潮和抗老化的性能。 3、有机硅灌封胶既可以室温固化,也可以加热固化,可以满足用户对施工时间要求。在室温固化过程中,自行排泡效果更好,操作更方便。 4、有机硅灌封胶固化后有很好的耐温性能,即使在季节交替中,也可以保持良好的粘接力度,还有很好的绝缘性能,保障电器使用安全。 5、有机硅灌封胶在施工的时候具有很好的流动性,可以浇筑到细缝中,可以满足电器全面灌封,灌封效果比较理想。 有机硅灌封胶的缺点就是在固化后机械强度差,这样在电器出现故障后,可以轻易掰开维修,利大于弊。而且机械强度不会降低性能和使用安全。 有机硅灌封胶的颜色种类较多,分别有黑色和透明色,无论选择哪种颜色,都要购买质量过硬的产品,使用更放心,如柯斯摩尔,专注有机硅胶的研究,提供定制化的有机硅胶应用解决方案,用途广泛,能应用于新能源、军工、医疗、航空、船舶、电子、汽车、仪器、电源、高铁等行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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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
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
本报太原11月8日讯(记者 王佳丽)今天,省自然资源厅对外公布《山西省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激发市场活力,有效解决我省生态保护修复突出问题,全面推动山西高质量发展。 《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以政府支出责任为主的生态保护修复,包括责任人灭失、自然灾害造成等明确由属地政府为支出责任主体的生态保护修复。具体涵盖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农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城镇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和探索发展生态产业等重点领域。 《办法》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我省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投资、设计、修复、管护等全过程,围绕生态保护修复开展生态产品开发、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技术服务等活动,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进行全生命周期运营管护,增加优质生态产品供给。 社会资本参与分自主投资参与、与政府合作参与、公益参与三种方式。 《办法》规定了对集中连片生态保护修复达到一定规模和预期目标的社会资本主体,允许依法依规取得一定份额的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从事旅游、康养、体育、设施农业等产业开发;其中以林草地修复为主的项目,可利用不超过3%的修复面积,从事生态产业开发等社会资本参与的激励举措。 《办法》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生态系统碳汇项目、鼓励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区域内的存量建设用地修复为农用地、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自然保护地等生态保护修复等社会资本参与的关联权益措施。 《办法》鼓励社会资本通过PPP等模式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相应税收优惠政策。 《办法》支持金融机构参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主体发行绿色债券;支持技术领先、综合服务能力强的社会资本主体上市融资;鼓励保险机构和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开展保价值、保产量、保收入的特色经济林和林木种苗保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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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
高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专项安全检查|图集
高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专项安全检查 | 图集 长江日报-长江网3月11日讯 3月11日,武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民警对华中科技大学所属实验室使用、储存的危险化学品进行全面检查。 3月初以来,武汉警方对武汉地区使用、储存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高校、中学实验室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安全检查。通过拉网式排查,检查各类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情况、备案记录、安全制度、硬件设施、存储使用、人员背景、废弃处置等环节,确保高校、中学登记备案率、危险化学品建档率达到100%,有效清除安全隐患死角,实现校园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环节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确保安全。 (记者史伟 通讯员陈龙 摄影报道) 【编辑:付豪】 收藏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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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6
现代办公家具:材料和工艺的进阶
古时用的是木料,过了千年,现代办公家具的主体材料也还是木料,只不过家具的其他部分开始出现了新的材料,例如玻璃、亚克力、钣金铁件等等诸如此类的新材料。 一方面是木材的紧缺,虽然人类对自然的日益扩张,资源总量短时间内没有增长,保持不变的,所以人们开始选择其他替代品;其次人类开始追求,其他材料带来的不一样的质感,玻璃材料带来的空间感,金属材质的严肃厚重。 木材的生长是相对缓慢的,可能一张桌子从开始使用到结束生命进入报废车间,都囊括在树木的生长区间里,树木生长的速度完全跟不上消耗的速度,所以人们开始用其他材料代替木头,开始出现了玻璃桌板,这样木材的使用速率一下子就降低了,还有的用石材,当然现代办公家具里面用石材的很少,鲜见。 在工艺上,现代办公家具也开始出现了变化,木材防火算是一个工艺升级,当然这样的工艺可能还不普及,之前的文章里也提到过“楚人一炬,可怜焦土”的阿旁宫惨案,现在很多的办公家具定制开始采用防火材料,一部分是防火涂层的运用,另一方面是特殊材料浸泡,这样处理过的木质材料,降低了火灾蔓延的可能性,避免了大面积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另外古时候,很多家具用料精细做工复杂,当然也是匠人的用心所致,使得有些技术工艺,我们的现代办公家具都模仿不来,不能说我们的工艺水平发生了退化,应该是一部分也是时代发展导致的,快节奏的工作环境,很难允许我们花几个月乃至数年去完成一件作品,性价比不允许我们这样去做,所以也就很难花时间花心思去揣摩工艺。 现代办公家具的进阶,也不只是材料和工艺的进阶,还有新式设计理念的萌芽,是时代的车轮,推动了整个现代办公家具行业,往前进化蜕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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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
东日瀛能:气体检测仪如何选择与使用
在气体检测仪的选择上,如何选择上,在很多用户面前,面临一个抉择问题: 1、首先,清楚自己需求的目的。是测试什么气体,用在哪里,现场的工控条件是什么样的? 2、要清楚知道选择的气体检测仪使用原理,检测精度,使用寿命,维护成本,以及使用注意事项。 3、了解仪表的几种形式,例如是便携式仪? 还是固定式,它们都是有那些不同的地方。 4、气体探测器测试量程的确定,一般选择测试现场浓度的150%的标准来确定。不要用大量程测试非常低的浓度,这样精度达不到要求。不要超量程使用,这样会造成气体探测器传感器中毒,过载提前失效。 5、便携式气体检测仪,属于随身携带,手持类的简易仪表。固定式气体检测仪,主要是保持24小时连续监测的目的,它可以有效联动其它设备,例如:排风设备,一但有可燃有毒气体浓度超标可自行启动排风换气,以达到自动工作的作用。属于系统集成自动 化监控类设备,这类检测探测器自身所带的功能也比较多,有些还配套集中监控管理的气体控制主机,自动巡检多点现场气体浓度数据。 6,尽可能的向销售人员介绍您的使用环境情况,以便于准确的选择一款适合的仪表。 气体检测仪怎么使用?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气体检测仪主要是检测气体浓度,因此传感起部件,切不可进水。 2、传感器的漂移问题,这个是一个固有特性,无论它是多么精密的一款仪表,传感器每月都会有微量的零点漂移,因此需要进行零点校准。零点校准,简单的方法就是在洁净的空气中进行校准(氧气,氮气检测仪除外)。 3、定期校准,一般建议6个月或则12个月进行仪表校准。使用标准气体对探测器进行校准,按照仪表操作说明方式进行,在没有准确的目标气体时切不随意校正。 4、关于便携式气体检测仪,一般都是属于充电型,在充电过程中,不建议一边充电一边用。 5、防跌落,在坚固的设备,也经不起摔,由于很多工矿条件比较差的环境使用,更要清洁保护好仪表,有专门的仪表箱,用的时候拿出,使用完后尽快放回。 6、现场安装使用,对于固定式仪表来说,一定要确认好正负极电源,一般仪表标准电源为直流24V。 7, 气体检测仪传感器因原理不同,有不同的预热时间,因此要想保证最佳性能,需要提前开机预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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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
思进智能:2021年净利同比预增29.23%-36.70%
中证网讯(记者 董宁宁)思进智能(003025)1月14日午间发布2021年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1亿元–1.2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9.23% -36.70%;基本每股收益1.08元–1.14元。公司分析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包括:在“机器换人”和汽车、机械制造、基建、电力等下游行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下游客户对公司冷成形装备的需求较为旺盛,公司订单较为充足;公司持续加大新产品研发力度,冷成形装备产品的下游应用领域和应用市场不断拓展,来自于电动工具、气动工具、食品机械、装配式建筑、光伏发电等新领域的订单增加较多;公司金加工生产能力不断提升,以自有资金购置的大型加工中心已逐步释放产能,生产自动化水平不断提高,生产效率得以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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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
中智车联|智能停车场系统都应用有哪些检测技术?
停车场要实现自动化、智能化离不开传感器的应用,应用在停车场的检测技术有很多,可分为两类:车位检测技术和车流量检测技术。 应用在停车场系统的车位检测技术有三种:自适应磁电检测技术、超声波检测技术、图像识别车位检测技术。 自适应磁电检测技术用于地面停车场的车位检测; 超声波检测技术和图像识别车位检测技术主要应用于地下停车场的车位检测,像车位引导系统大多数都是采用超声波检测技术,而图像识别车位技术是应用在视频反向寻车系统,实现车牌查询车位。 应用在停车场的车流量检测技术有超声阵列、红外阵列、地磁阵列。超声阵列和红外阵列主要用于室内停车场进行车流量检测;地磁阵列主要用于室外停车场的进出口流量检测,其精度高,且施工简单,不用像地感线圈那样要破坏地面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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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
浅谈ERS系统及适用的液位计
ERS(ElectronicRemoteSensor)电子远传系统解决了在高型容器和塔上进行液位测量常见的的问题。ERS系统是一个多参数系统,提供额外的过程优化控制信息。除了液位计算,ERS提供来自每个压力传感器读数的实时访问和液位或体积测量的比例输出。既然ERS系统与液位测量技术如此紧密相关,那么,适用于ERS系统的液位计有哪些呢?在介绍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什么是ERS系统。 ERS是一种新型的差压液位测量系统。ERS系统由两台普通的压力变送器通过电缆连接(CAN通讯)形成一个差压测量系统,差压的计算由现场变送器完成,主表直接输出差压信号,只需要一个4mA~20mA回路连接到主表,副表由主表供电。ERS系统采用专利的同步技术,直接对主表进行差压零点调整,保证差压信号的可靠同步。此外,ERS技术是对传统双法兰测液位的补充,有自身的特点和优势,比如,在使用双法兰膜片变送器测液位时,如果取压间距过大,毛细管长度太长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常见的问题有:毛细管过长时温度变化对测量精度影响较大,响应速度也会变慢,高温油在环境温度过低时需要伴热等。然而,ERS技术恰好可以弥补双法兰测液位在这些情况下的不足。既然ERS系统有如此明显的优势,那么是否可以用于所有工况之中呢?答案是否定的。一般,ERS系统适用于以下四种工况: 1、较高的储罐、高塔,如蒸馏塔、发酵罐等高度较高的设备。因上下取压间距比较大,如采用ERS系统可以有效消除长毛细管的测量误差,缩短响应时间,提高整体测量性能。 2、差压大而静压小的工况。ERS通过测量压力计算得到差压,要保证差压信号的精度,静压SP与差压DP的比值不能超过变送器的最小精度要求,即(SP+DP):DP<100:1,若在30:1以内效果更好一些。 3、较大的环境温差或需伴热的场合。因为ERS不需要导压管或毛细管,所以可以从根本上消除环境温度对测量的影响。 4、安装比较复杂的工况。ERS只需单独固定两台变送器,然后连接通讯电缆即可。 了解完ERS系统的概念以及其适用工况后,我们对于ERS系统也有了一定程度的认识。接下来,我们来谈谈适用于ERS系统的液位计有哪些? 一、雷达液位计 计为Rada-21高频脉冲雷达液位计 雷达液位计是一种基于电磁波技术的非接触式液位测量仪表,其主要由电磁波信号进行发射、反射和接收三个步骤后,经信号处理器检测发射波及回波的时差或者频率差,进而计算出物料的高度。雷达液位计由信号处理器、天线、显示单元等几部分组成。由于其精度高,且测量量程大,因此十分适用于ERS系统中。此外,雷达液位计的特点和优势也充分证明了其十分适用于ERS系统: (1)采用非接触式测量法,受被测介质物理化学性质影响较小,应用场合广泛; (2)其发射的电磁波不需要传输介质,可以在真空中传输,适合真空工况应用; (3)采用一体化设计、无机械可动部件、可靠性好、使用寿命长,维护简单; (4)盲区范围小、测量范围大、可靠性和测量精度高。 二、超声波液位计 计为Uson-11系列超声波液位计 超声波液位计和雷达液位计均采用非接触式测量法对介质进行液位测量,其工作原理也与雷达液位计有不少相似之处,因此也是ERS系统中的理想测量仪表之一。超声波传感器向介质表面发射超声波脉冲信号,介质反射回波,该回波信号再被传感器接收,智能转换器测算传感器发射与接收脉冲信号的时间差,由时间差和声速计算出传感器至介质表面的距离,再根据传感器的安装高度计算出实际的液位高度。 计为自主研发的超声波液位计具有以下特点和优势: (1)适用于具有腐蚀性、高黏性、易燃性、毒性液体以及浆料、污水等的连续、非接触式物位测量,且不受介质密度、介电常数、导电性能等的影响。 (2)内置温度传感器,用于补偿由于传播介质温度变化而引起的声速变化。 (3)可用于开放性容器、水池等的液位测量。 (4)性价比高、寿命长、测量精度高、性能稳定、可靠性强。 更多推荐:雷达液位计的原理和应用(更多产品信息请登录www.jiwemeter.cn或www.jiwemet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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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
带你处理拉铆螺母不能自动套进枪嘴螺杆的问题
拉铆螺母枪和拉铆螺母作为两个紧密联系的工具,其中一个产生状况均会干扰到咱们顺利地铆接作业。此前咱们讲了一部分有关拉铆螺母枪的内容,今天咱们换一个视角来聊一聊拉铆螺母的内容:当拉铆螺母无法自行套到枪嘴螺杆时咱们应如何处理。 我们以速耐拉铆螺母枪来分析,如果产生拉铆螺母无法自行套到枪嘴螺杆,常见具体情况几乎都是因为自锁螺帽长期使用产生脱落而引起的,但我们还是需要依照以下方法逐个分析。 铆螺母 首先,查看接驳螺帽是不是脱落,脱落的话必须扭紧。其次,查看枪嘴螺丝的尺寸是不是足够,过短的螺杆也不行,必须更换适合尺寸的螺杆。第三,枪头是不是正确地安装,不正确的需要重新安装。第四,自锁螺帽和轴心范围内是不是存在足够的长度,比较适合的是在1.5到2.0毫米范围内。第五,查看气动马达是不是有闭塞的情况,马达闭塞必须拆下清洁再加入一定量的润滑油就可以了。第六,紧固螺帽和连接轴范围内是否存有恰当的间隙,同样保持在1.5-2.0毫米范围内。 看完本文,你是不是已经可以自行解决拉铆螺母无法套到枪嘴螺杆的状况的呢?但愿对朋友们有一定的益处哦。如果哪位朋友需要掌握更多的气动工具内容,欢迎在速耐官方网站展开留言,咱们会第一时间与大家联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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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
电子测量技术基础第三版张永瑞课后习题答案解析
组合测量:当某项测量结果需用多个参数表达时,可通过改变测试条件进行多次测量,根据测量量与参数间的函数关系列出方程组并求解,进而得到未知量,这种测量方法称为组合测量。例如,电阻器电阻温度系数的测量。